如果對職場感到不滿,你有當面提出改善的勇氣嗎?

今天組內在開retro(回顧會議)的時候,我們部門的新主管(雖說他是新主管,但也獨自帶領我們團隊將近一年的時間了)突然說,對於上週五的sprint planning會議他感到很抱歉,他應該可以做得更好。

起因是上週五的會議中他因為太過於執著在一個項目上,導致整個團隊花了將近兩小時在爭論這個項目是否清楚、是否應該要拿掉,主管認為這個項目的敘述不夠明確,團隊的其他人沒有辦法理解就沒有價值(事實上很多項目沒有從頭開始經手很難理解),也因此讓那個項目負責的同事一直覺得很無言,而我和另一個同事則私下小視窗說這真是我遇過最糟糕的sprint planning。

會後,團隊的一個荷蘭同事私下找了主管進行直球對決,而主管想了一個週末之後也和我們坦承,在一個新主管和資深分析師的過渡期,他太執著於每個項目的細節,以至於忘記了會議進度以及適度放手,甚至在溝通上讓團隊感到不舒服。這件事情其實給我幾個小衝擊,第一個是主管如此快速的自省和坦承能力,是我很少見到的。多數傳統的主管可能對自己的期待總是什麼都要知道、什麼都對,即使錯了也不會拉下臉,還要部署給台階,最後裝沒事,甚至要部署背鍋的。我不禁讚嘆我的荷蘭主管,以及會後馬上找主管開槓的那位荷蘭同事,反映了荷蘭人開誠布公、有話直說的溝通方式。

另一個衝擊則是對於我自己,真要說我在台灣職場那幾年學到什麼教訓,那就是閉上嘴不要質疑,別人叫你做什麼你就做,生活會輕鬆很多,也不會這麼容易得罪人,但在這裡,這樣的我就只是個臭俗辣。我們團隊多數是愛好和平的外國人,並沒有內建直接衝撞的能力,也因此我自問,身為團隊的一份子,我明明也對那個會議感到不滿,為什麼我只敢私下跟同事碎嘴,卻不敢直接說出來?而要等到主管主動開口之後,項目負責人以及我們才敢一一說出自己的感覺。

難啊,在衝撞與不衝撞之間,在台灣太多,在荷蘭太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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